為提升煤礦的經濟效益,減少污染物排放,我司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,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頒布的《清潔生產審核辦法》和甘肅省《2022年甘肅省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》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,現向社會公示公司清潔生產企業基本情況和產排污狀況,請社會各界對我公司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情況進行監督。
一、企業基本情況
企業名稱:崇信縣周寨煤業有限責任公司
法人代表:李志民
企業地址:甘肅省平涼市崇信縣新窯鎮周寨村
礦井設計生產能力60×104t/a,服務年限12.4a。礦井年設計工作日為330d
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
(1)廢氣
礦井工業場地集中供熱、供水鍋爐房,鍋爐設備選用1臺2t/h蒸汽鍋爐和1臺2t/h熱水鍋爐,井簡筒采用暖風爐供熱。鍋爐煙氣經水浴除塵器處理后,由引風機通過煙囪高空排放。廢氣污染物排放滿足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(GB13721-2001)中Ⅱ時段二類區標準要求;
(2)廢水
礦地面生產、生活污水主要來源于浴室、洗衣房及食堂,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為CODcr、BOD5、SS及氨氮等?紤]到周圍植被對綠化水質的要求較低,生活污水及地而生產廢水(196.468m3/d、64834.44m3/a),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工業場地附近的湘花溝,最終進入黑河,受納水體為Ⅲ類水,經化類池處理后CODcr、BOD5、SS及氨氮的量分別為52.5mg/L、27mg/L、62.5mg/L及10.5mg/L均滿足Ⅲ類水域排放標準。
礦井達產時正常涌水量約1200m3/d,396000m3/a,礦井水水質較好,經過混凝沉淀后進入清水池,經加藥消毒后也用于綠化、消防及降塵灑水,從而減少了礦井涌水向地表水體中的排放量。多余水量經處理設備溢流管流出,直接排入廠區總排水系統后排入湘花溝,最終進入黑河。廢水排放量為516.12m3/d,170319.6m3/a。礦井廢水主要污染物是懸浮物CODcr。及SS,其污染物濃度較小,僅為CODcr(27mg/L)、SS(37.5mg/L)。執行《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0426-2006)表1及表2生產線限值要求。
(3)噪聲
工業場地提升機房,備用發電機房、鍋爐房、水泵房、扇風機房、污水處理站等大、中型設備產生的噪聲及運輸煤炭車輛引起的交通噪聲等,聲源平均在82~103dB,以高中頻噪聲為主。礦井西側約200m處僅有幾戶村民,無其他主要敏感點,噪聲經距離衰減后,對其影響較小,廠界噪聲達標排放。廠界執行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中的2類標準限值;《聲環境質量標準》(GB3096-2008中的2類標準限值。
(4)固體廢物產生及處置情況
生產期矸石主要為人工選矸產生的矸石及掘進巖石,產生量為40000t/a,生產期井下選出的矸石運至排矸場,主要用作充填塌陷區,掘進巖石外售用于筑路、道渣或作為建筑材料;生產期場區生活垃圾200.97t/a,集中收集后,送往垃圾填埋場處置;燃煤鍋爐和暖風爐產生灰渣409.2t/a,用于工業場地平整及道路維護;污廢水處理設施產生污泥和沉渣量約為56.7t/a(濕),干化后,集中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場處置。
一般工業固廢執行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9-2020)中的有關規定。